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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四所江苏地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点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5-05-13 浏览人数:924
    2015-05-13 00:00:00  

 

       5月12日下午,教育部直属四所江苏地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点会在我校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205会议室召开,教育部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第九检查组全体成员,我校校长来茂德,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坤出席会议,校办主任杜文清,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沈卫阳、副处长刘放、吴葵红,计财处处长施建平、副处长束国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来自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三所兄弟高校的分管工作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也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坤主持。

       来茂德校长首先致欢迎辞,对教育部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第九检查组进驻我校开展专项检查和兄弟院校前来我校参加进点会表示欢迎。来校长表示,教育部此次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的开展,将会促进学校的规范化办学和真正的依法治校,学校将积极配合教育部此次专项检查。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李大光代表教育部从检查背景、检查内容、检查总体安排、检查要求四个方面作重要讲话。李大光副主任指出,国有资产是高校事业改革发展强有力的条件保障和物质支撑,近年来,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着监管意识淡薄、管理体制不顺、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违规兼职、缺乏责任追究机制等诸多问题。这次专项检查,就是要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部党组要求,深入了解高校所属企业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问题,加强和改进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李大光副主任介绍了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高校是否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事业资产和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设立专门的国资管理机构管理全部国有资产。二是高校是否按照《办法》《工作规程》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规章制度。三是高校是否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将高校所有投资的股权划转至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四是高校是否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理顺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杜绝“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五是高校是否对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及因产权链条过长难以监管的企业,及时实施关、停、并、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可能影响单位稳定的重大隐患。六是高校是否按照中央规定规范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七是高校是否按照中组部《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清理学校领导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八是高校是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九是高校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是否履行了报批报备手续。十是高校资产对外投资、出租收益是否纳入高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十一是高校所属企业改制是否履行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国有资产管理手续。十二是高校所属企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是否报教育部办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十三是高校所属企业应当报批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是否报财政部审批。

       进点会上,李大光副主任还介绍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并代表教育部对学校提出了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的总体要求。他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把配合做好专项检查作为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检查契机,配合检查组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问题;同时,认真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定期自查的长效机制。

       进点会后召开了教育部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第九检查组进驻我校检查工作会。会上,检查组组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资处处长李柏桐介绍了检查组全体成员,并简要介绍了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随后,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沈卫阳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李大光代表教育部作重要讲话

  检查组组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资处处长李柏桐讲话

  校长来茂德致欢迎辞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坤主持会议

  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沈卫阳汇报我校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会议现场

(供稿单位:宣传部,撰写人: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