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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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9〕15号)文件通知,我校被授予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不断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三年来,我校致力于建设“美丽校园”,打造“智慧校园”,构建“平安校园”,建设“便捷校园”。学校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典型示范和仪式教育特色鲜明,阵地管理和舆论引导卓有成效,师风学风建设持续深入,校园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环境育人功能充分发挥。
据悉,“江苏省文明校园”是省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荣誉称号,以表彰立德树人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每三年评选一次。
我校将以此次获评“江苏省文明校园”为契机,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化育人环境,建设钟灵毓秀药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供稿单位:宣传部,撰写人:郑诗翌,摄影:崔嘉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