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顺利召开
10月22日-23日,第七届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隆重举行。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医药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我校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省法学会医药法学研究会、江苏省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台湾医事法学会、我校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以及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邵蓉教授主持开幕式,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院长陈双林教授、江苏省法学会吴乐勇副会长、江苏省药学会姚新中常务副理事长、台湾医事法学会余启明理事长、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范新华总工程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对本次会议顺利与医药法研究未来发展提出热切期望。
开幕式后,会议举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医药法学术研讨。大会主报告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胡晓翔副主委、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曾育裕教授、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郑雪倩副主委、台湾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高纯琇执行长、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田侃教授和台湾医事法学会理事陈俞沛教授分别就卫生健康权利保障的法律体系建构、台湾地区大数据医疗数据库法律问题、超说明书用药法律问题、台湾地区仿制药管理、中药材监管政策与疾病筛检在社会健康保险中定位等进行了深入介绍。
同时,会议收到来自海峡两岸医药界专家学者的研究论文42篇,并从中选择30篇论文进行大会研讨交流。议题涵盖药害事件法律责任、药害救济制度、台湾地区专科护理师法律制度、台湾地区医药产业发展、大陆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物临床试验等多个方面,与会学者就两岸学术研究、医药产业发展与政策等开展了热烈研讨。尤其是针对目前大陆正在开展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原台湾地区食品药物管理署萧美玲署长就台湾地区仿制药管理政策及两岸差异进行了详细解读。
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自2010年起,分别由大陆地区高校与台湾医事法学会、台湾东吴大学轮流主办,已经成功举办七届。因此本次会议特设会议主办方传承仪式,将象征会议主办权的传承琉璃呈交给下一届台湾地区主办者。与会专家纷纷表示,研讨会每年坚持举办,为推动两岸医药法领域学术交流与学者互动提供了机会,也为促进两岸医药卫生事业共同健康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国家药物政策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邵蓉教授主持开幕式
嘉宾致辞
我校与台湾医事法学会、台湾东吴大学互赠礼物
大会专家报告
台湾地区参会代表
研讨会现场
(供稿单位: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撰写人:袁韩时弼)